今年以来,平乐县阳安乡“四项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农村基层向纵深发展。
一是长效的教育机制。采取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委干部进行政策法规教育、激励教育、警示教育。乡纪委每年对各行政村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廉政集中教育;各村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包村的乡干部每年召集一次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开展恳谈活动,在村级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村级办公费用报销、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确定具体规定和决策程序;所有村委都建起村务公开栏,对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批准权属和建档保存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经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检查的制度,乡纪委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财务、农业办等部门对各村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并对财经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合理的评议机制。村干部每年底必须向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廉政述职,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较好票达不到50%的,乡党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四是严格的追究机制。为严肃党风党纪,加大对违纪违规的村干部的处理力度,建立起严格的追究机制。对村级办公费严重超标,私自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职、渎职的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