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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从制度入手加强自身监督

(2008/8/28)

  在河南省洛阳市纪委日前召开的常委会上,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除了市纪委常委外,还有两位应邀列席的市纪委委员:涧西区纪委书记和老城区纪委书记。对常委会讨论的几项议题,两位委员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邀请纪委委员参加纪委常委会是洛阳市纪委为加强自身监督而采取的新举措之一。

  近日,洛阳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办法》,针对以往监督的薄弱环节,分别就如何加强对市纪委书记、市纪委常委会、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提出了一系列规定。

  在加强对市纪委书记监督方面,实行重要决策表决制、决策事项督察制、决策过错追究制等。在加强对市纪委常委会监督方面,实行重大事项征求市纪委委员意见并接受询问和质询,邀请市纪委委员和党代表定期巡视、列席常委会等制度。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方面,对监督的内容、方式、机制等均作了详细规定,聘请社会监督员,随时收集各界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舆论监督,机关内部实行定期谈话、交流轮岗、请示报告、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等制度,并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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